更新时间:2022-09-28 10:52:39
6147来源:武义发布
3月初
《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
这项改革,是对行政执法的体制重构、流程再造、多跨协同,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集成变革,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
推进此项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的题中之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更是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的重要内容。
01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到底是什么?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指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革,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简而言之,即把牢“一个口子执法”改革方向,将多个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将多个条线行政执法队伍能统尽统,并在此基础上按需向乡镇(街道)赋权,将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
02 为什么要进行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综合行政执法及其改革历来是社会和企业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行的执法体制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急需解决。
01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 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体现的是政府的执政水平。不同行政部门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进行多头多层执法,增加行政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通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可以切实解决“九龙治水”问题。 02 乡镇(街道)作为基层管理的一线 所面对的都是一些高频、易发的违法行为,但联合执法又需要协调很多部门和环节,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无法及时处理。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可以破解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实际问题。 03 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 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2年底,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执法扰企扰民大幅减少、违法现象持续下降、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 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 精简执法人员编制,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50%以上,60%以上的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 “大综合一体化”数字执法平台(“互联网 监管”平台)全面运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拓展60件以上
到2025年底前,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
04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 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围绕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职能大整合
优化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厘清监管和执法的职责边界 建立执法事项动态管理体系
围绕构建“金字塔型”的行政执法队伍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大下沉
精简专业执法队伍 做大综合执法队伍 做强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围绕构建科学规范的执法方式方法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大转变
坚持行政执法宽严相济 坚持综合集成监管 建立健全协同机制
围绕构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平台大融合
一网通办 统一指挥,高效协同
围绕构建有力有效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效能大提升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执法效能评价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全面落实“四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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