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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聚焦 强势推进 我县吹响打赢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号角

更新时间:2020-07-28 10: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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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义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成果,及时有效治理改造动态出现的农村危房,从2020年起,我县全面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从强化工作保障、及时发现农村危房、区分认定改造对象、常态化治理改造范围、健全危房管理档案、及时实施治理改造等方面对农村危房进行治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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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一条公路曲曲折折盘旋而上,来到了海拔近700米“深藏山中人不识”的柳城畲族镇六葱湖村。只见如今的六葱湖村已不再是危旧房遍地,屋顶都已经换上了锃亮的琉璃瓦,外墙也进行了重新粉刷。记者了解到,这个村大概有100多户人家,2017年村里有40多户被认定为D级危旧房,如今已全部拆除,还有40多户C级危旧房如今也已全部重新进行修建,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了全部的危旧房整治。“以前破破烂烂的房子,如今全部都焕然一新,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每到梅雨时节,我都会去村里巡查,生怕各个村民家存在漏水的现象。那时候工作量十分大,压力也很大,通过危旧房长效治理改造以后,拆的拆,修的修,如今都不用担心那些问题了,大家的生活保障也有了!”六葱湖村村书记陈勇武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来到村民郑增祥家,只见这幢老房子修缮一新,室内洁白的墙面与光亮的吊顶让房间显得宽敞明亮。83岁的郑增祥是村里的低保户,无经济收入。他所居住的房屋是一幢占地130多平方米的土木结构房,由于年代久,墙体多处开裂,被确定为C级危房。去年,村里对房屋进行加固修缮,把房顶的土瓦换成了琉璃瓦,内外墙进行了粉刷修补,老房子内不仅增加了卫生间,室内的管线也全部进行了更换,让房子看上去很是整洁。“维修他家这幢老房子共花了3万多元,其实有1万五是县里的补贴。”陈勇武介绍说。“感谢村干部!感谢党和政府!让我的老房子变成了新房子,现在住得安心又舒心。”郑增祥满面笑容地说道。


在我县,像郑增祥一样享受着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政策的农村困难群众还有很多。从2006年开始,我县启动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把解决群众安全住房问题作为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民生工程全面来抓,加强对四类重点对象(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的农村危房实施改造,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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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义县农村危房改造 

 相关操作程序及补助资金情况说明 

操作程序


(一)普通农村危房。


1.危房拆除。


(1)协议公示。村集体书面告知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限期搬离和腾空,并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除协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拆除情况。


(2)临时安置。通过投靠亲友、房屋调剂、临时租赁等途径,妥善解决好住房安全,以便落实解危措施。


(3)权利保全。对“一户一宅”危房拆除,村集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拆除协议,留存危房影像资料,出具待安置凭证、保全其权利后再实施拆除。


(4)拆除方式。各镇街、联盟组织村(社)集体将房屋鉴定结果告知危房户,限期1个月内自行予以拆除,并进行现场公告。房屋所有人自拆存在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村(社)集体协助拆除。房屋所有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由属地镇街、联盟组织村(社)集体代为拆除,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面积核定。房屋拆除以实际拆除的占地面积为准。有房屋权证,以实际拆除的权证面积为准。无房屋产权证的,以实际拆除占地丈量平面图面积为准。


(6)房屋位置确定。拆除前、中、后照片位置难以确认的,由所在行政村予以确认,属地镇街、联盟提供房屋拆除前卫星定位,或由该危房拆除户主在原房屋位置拍摄照片,以明确该拆除房屋准确位置。


2.修缮加固。


(1)修缮对象。各镇街、联盟组织村(社)集体将房屋鉴定结果告知危房户,限期6个月内采取房屋修缮加固方式解危。


(2)项目实施。由房屋所有人组织实施,所在村级组织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属地镇街、联盟审定、归档。


(3)修缮补助申验。由各镇街、联盟集中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小组按申报数10%(少于10户的逐户验收)的比例抽验。若抽验中有未达到验收要求的,由各镇街、联盟自行组织全面整改,并重新申报。


3.项目验收。县“治危拆违”办、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县“治危拆违”办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


1.项目内容。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指有关部门核定的文物登录点及以上级别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


2.项目申报。由各镇街、联盟告知、组织危房户,结合建筑的保护价值、保存现状,出具修缮方案、预算清单及待修复建筑照片等,填写申报表向县“治危拆违”办申报,经相关管理部门(文广旅体、建设)审核同意后再实施。


3.项目实施。各镇街、联盟负责组织实施。


4.项目验收。分别经由文广旅体、建设部门推荐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修缮专家库,每次抽取3名专家进行修缮方案及验收质量核定。由县“治危拆违”办、文广旅体、建设、财政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


(三)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1.动员。各镇街、联盟告知、动员困难家庭危房户,拟定危房改造方案和帮扶措施。


2.申请。困难家庭危房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等材料。


3.评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评议会议纪录,对危房改造方案须再完善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对拟救助户在村公开栏公示,拍摄公示照片,公示后签具“村民监督委员会”公示意见。


4.审核。各镇街、联盟对救助户材料进行审核,协调落实危房改造事项。


5.核准。有关部门对救助户材料进行复核,县建设局组织现场核查,核准危房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启动即时救助程序。


6.资料收集。联合验收前,各镇街、联盟将救助户“一户一档”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一户一档”资料包括: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会议纪录、公示材料、救助协议书、房屋权属关系、房屋鉴定报告以及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照片中须摄有户主本人和住房全景,各阶段拍摄角度一致)。对采取修缮方式进行危房改造的,需提供费用支出票据,并经房屋检测单位出具房屋修缮认定报告。


7.验收。由县“治危拆违”办、建设、民政、财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联合验收,达到房屋建筑安全、基本满足居住要求后,县建设局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补助资金


(一)普通农村危房拆除补助。


按已拆除危房的占地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危房拆除相关作业费用及农户补助,拨付镇街、联盟统筹使用。零星危旧房拆除补助与连片改造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二)危房修缮加固补助。


1.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根据其修复价值分三档予以修缮补助,分别为0.6万元/间、0.8万元/间、1万元/间,小于标准按实补助。文物登录点及以上级别建筑的建筑单体,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建筑单体,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建筑单体及间数由文广旅体、建设部门按照有关规范认定,补助资金拨付镇街、联盟统一落实。


2.普通C级危房。属唯一住宅的,按0.3万元/户给予奖补,补助资金统一拨付镇街、联盟统筹使用。


3.临时安置补助。经鉴定为D级危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且是唯一住宅的,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按人口结算(共有产权人的,按其中唯一住宅人口给予确认),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80元/人,期限为自从腾空之日起共12个月。补助资金统一拨付镇街、联盟落实到户。


(三)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1.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补助标准:修缮补助不超过1.5万元,置换补助不超过2万元,新建每平方米补助600元。


2.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修缮补助不超过1万元,置换补助不超过1.2万元,新建每平方米补助450元。


3.新建住房补助按人口数控制建筑面积:1人户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


4.修缮费用按修缮认定报告,小于最高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新建住房小于控制建筑面积的,补助资金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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