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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9-01-31 1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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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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